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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水运报      2014-09-09打印

9月3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在《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就当前我国海运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本文摘选整理五个话题分享。

 

驻京记者:

《意见》将对我国海运业发展产生哪些实质作用?

何建中:《意见》的实质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把海运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建国以来国务院第一次对海运业长远发展制定的系统性政策意见,从顶层进行设计,对现代海运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推进作用。第二,要推进海运企业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调整运力结构,发展转型升级。特别要促进规模化和专业化的经营,来提升国际竞争力。第三,要加强我国海运船队建设,提升重点物资运输的保障能力。第四,要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

为了确保《意见》贯彻落实,未来将着力把握“四个关键”,一要以促进运输企业和货主长期合作,提升我国企业承运进出口货物的份额,以及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能力为关键环节,健全运输保障机制;二要以抓好现有政策的执行和落实,研究完善与国际接轨的我国海运财税政策为关键环节,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作用;三要以进一步完善法规政策标准,进一步加强航运市场监管、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为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四要以加大科研投入,加快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航运人才培养为关键环节,强化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补齐现代航运服务业“短板”,今后将会怎么做?

何建中:首先,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一个加快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意见,这已有近两年的调查研究基础,接下来会结合《意见》进一步征求意见、细化推敲,争取尽快出台;第二,要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提升航运服务业的水平,特别是高端服务业;第三,要加快提升口岸便利化水平,加快推广上海自贸区单一窗口的管理模式,真正做到“三个一”,即口岸查验当中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第四,要完善我国主要港口的航运信息、金融、法律、理赔等具有高端服务内涵的服务功能,提升我国主要沿海港口和内河重要港口的服务功能,集聚和提升航运服务的领域和内涵;第五,要加强航海教育、科研和航运人才培养,特别是国际化的航运人才的培养。

《意见》将对我国海运业发展产生哪些实质作用?

何建中:发展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交通运输部已经开展了多项工作,如已经与铁道部签订了两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议,并根据协议进行了试点示范;从物联网和信息工程着手,对沿海6个主要枢纽港口加大了铁水联运和江海联运的推进力度,加强集疏运体系特别是铁路集装箱编组站的建设,实现快捷集疏运;把铁水联运作为“一路一带”,特别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立足海运衔接的通道建设加强战略研究等,这些工作未来将进一步深化。

下一步我们还将完成铁水联运标准化,尤其是集装箱运输的标准化工作;同时,制定多式联运规则,使得未来既能够发挥海运的比较优势,也能够使海运与其他运输方式衔接起来,发挥综合运输的综合优势。

化解船舶运力过剩取得了哪些效果?

何建中:从我国海运企业总体状况来看,在这次周期性的低迷中,运力过剩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在沿海,目前海运运力过剩已经达到30%,干散货运力过剩比例甚至更高。

为了解决这种状况,交通运输部采取了一系列引导和管理措施,一是鼓励企业拆旧建新,通过拆解老旧船减少运力,同时在造新船时注重运输结构优化,以此形成一批高质量、适合于市场长远发展的新的运力;二是严格执行和落实老旧船的报废政策,结合实际在低谷期减少市场过剩运力;三是暂停客船和危险品船经营主体的审批,对客船和危险品船的新增运力实行严格控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指导封停一些过剩运力。

从效果上看,今年上半年的运力市场分析显示,上半年我国海运市场运力减少约420万总吨,比去年同期下降6%;新增运力的结构发生了比较好的变化,新建船舶的平均吨位是过去的2.2倍;危险品船、客船的老旧船比例已经下降到15%以下,特别是危险品船有3个点的下降幅度。这些变化表明控制规模、调整结构、改进现有运力技术装备的措施,已经具有明显作用。

引导行业走出困境,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有哪些措施?

何建中:海运业此次低谷的周期比较长,这既与海运的周期性规律和世界经济周期性低谷叠加作用的影响相关联;也说明我国海运业在市场经营中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交通运输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这几年始终在研究和采取一些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措施。具体来讲有:

通过组织调查和业界分析,提出了促进海运业应对低谷和危机的20条具体措施,并于2013年以交通运输部的名义出台,对海运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行业管理上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

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引导航运企业对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采取提前报废更新,以减少存量、促进安全;

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在航运低谷时期出现恶性竞争行为。例如,对集装箱运输采取精细化备案制度;对一些航线采取恶性竞争的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通过对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进行修改,进一步放宽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特别是促进企业规模化经营;依据反垄断法和国际海运条例,制止了一些涉嫌违法经营联盟行为;

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提升行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减轻企业负担。去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已取消和下放涉水行政审批26项;取消了船舶签证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长江海进江运输船舶,取消了过去海事管理机构所设置的护航和引航费的行为;通过事后和事中的监管,创新服务管理方式,把过去一批非行政许可的备案管理,采取网上报告制度的形式,来提升效率,做好企业服务;

研究航运政策和对行业管理的具体意见。去年以来,先后对港口的转型升级、水运的绿色发展、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的管理办法、邮轮业的发展等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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