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浙普工229”船变卖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变卖“浙普工229”船壹艘。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 浙普工229”曾用名东岛7;船舶种类:工程船;总长48米;型宽14米;型深3.3米;总吨位674;净吨位202;主机数目2,总功率198.46千瓦;建成日期:1980年7月1日。建造地:日本;该船现停泊在舟山市沈家门墩头锚地。
以上信息根据登记资料,仅供参考。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变卖价格:90万元,多人竞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
三、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名,如在7日内无人报名的,则最多延长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15万元。
四、应买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本公告中所确定的财产价格、方式和财产现状购买浙普工229船。”多人竞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竞价时间另定)。
五、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当在成交当日与本院签订变卖协议,并支付不少于变卖成交价格20%的价款,余款在七日内汇入本院执行款帐户。逾期视为放弃应买,应买人对此造成的损失,直接在保证金、定金中扣除。
六、报名地址:宁波海事法院执行局(宁波市中兴路801号)。联系电话:0574-87888420 87880657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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