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船集团交付今年首艘30.8万吨VLCC
来源 : 国际船舶网      2017-01-06打印

       1月5日,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为岚桥集团建造的30.8万吨超大型油轮“瑞鸿”号顺利交付使用。这是大船集团今年交付的首艘超大型油轮,是继此前成功交付“瑞豐”号、“瑞泰”号两艘超大型油轮之后为岚桥集团建造的第三艘超大型油轮。
  
       同一天,大船集团和岚桥集团正式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造船、项目投资、项目融资、招商、资本运作、业务开发、资源利用、企业建设等领域缔结战略合作关系,增进互信,实现双赢,将双方间的良好合作和深厚友谊不断延续下去。
 
       三年前,面对极度低迷的航运和造船市场,大连船舶重工集团与岚桥集团一次性签订三艘30.8万吨超大型油轮建造合约,成为当时造船业的一大新闻。之后,面对市场困境,两企业保持高度一致,从融资、技术到管理、市场、运营等方面,全方位多元化合作,下推上拉,积极对接法国巴黎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信保集团、香港华光海运公司,共同克服当下困难,从第一艘VLCC“瑞丰号”2016年8月28日交付,到第二艘VLCC“瑞泰号”2016年9月26日交付,再到今天第三艘VLCC“瑞鸿号”交付使用,仅仅间隔6个月时间,造就了新的“大船速度”。

       此次交付的“瑞鸿”号船型长332.95米,型宽60.00米,型深30.00米,载重量30.8万吨,续航力为25000海里,是具有环保、低油耗特点的超大型油轮。该船采用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防泥沙、组合节能装置等设计,是全球技术水平最高、节能环保最好的船型之一。目前,大船集团已交付超大型油轮70余艘,手持订单90艘,超过全球超大型油轮总量的十分之一。
  
       据介绍,山东岚桥集团已相继收购了澳大利亚西部能源天然气公司、达尔文港、巴拿马运河玛岛港。此次建造的三艘大型油轮,有助其全面拓展海外市场,实现企业全方位发展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彰显民营经济活力。
  
       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拥有雄厚的产业、技术基础,岚桥集团在相对领域具有专业素质且运营机制灵活,双方牵手,从点到面,缔结全方位合作,实现技术、资本、管理等要素与市场的高度融合,做到了产业优势、资本优势、市场优势的无缝结合,共同走出了航运和造船业的低迷期,实现了各自的效益增长,探索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外的国企民企合作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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