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效果初显
来源 : 中国海事      2016-07-19打印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试点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标准。上海海事局所属各分支局充分利用选船系统及大数据的支撑,精确锁定辖区内高风险船舶,实施精准执法。检查任务由系统在线创建,通过任务指派至一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携带移动执法终端登轮实施检查,并在船打印检查报告。

       7月5日上午,根据选船系统的提示,辖区内某砂石料码头靠泊作业的“浙嵊XX”轮为 “必检”船舶,上海海事局执法人员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对其实施船舶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船存在适航证书和载重线证书过期、船上人员均未无相应的适任证书等重大缺陷,执法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对该轮采取了滞留措施,并在船打印了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此外,根据“三岛四联”工作机制,崇明海事局将该船存在的无证驾驶情况通报至长航公安,并由其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7月7日下午,上海海事局执法人员根据选船系统的风险计算结果,对靠泊在黄浦江某港池的“安达XX”轮实施了现场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轮申报船员信息与实际任职信息不符,一名值班水手于7月4日在舟山上船任职,但未办理任职手续,执法人员按规定对该轮进行了处理。

       7月11日上午,选船系统显示,靠泊横沙岛某码头的“舟池XX”轮为重点跟踪的“必检船”。执法人员冒着大雨,对该轮实施安全检查。检查发现,该轮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多次往返舟山、横沙之间,但为避免因“重点跟踪”的属性被海事部门检查,未按规定办理本港进出港签证手续。

       船旗国监督检查选船系统的使用,使以前由人工查看进入辖区的高风险等级船舶并建立任务,变为实时自动“抓取”辖区船舶动态信息、“自动分析”并“有效提醒”执法人员,并在后续的任务建立、缺陷描述、报告输入反馈等环节最大化地降低海事一线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做到精准执法,高效执法,充分展现出信息化带来的智能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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