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签协议 将建19个港口泊位
来源 : 闽北日报      2017-08-16打印

       日前,南平市政府与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签署《南平市2017-201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南平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和运输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据悉,该《协议》的签订是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全面完成部省合作协议,推进实施路网提升“126”、港航建设“155”、运输场站“323”三项计划的具体要求。

       根据《协议》,2017年至2018年,南平市将建设3个高速公路项目、约131公里,计划完成投资51.8亿元;建设28个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约261公里,计划完成投资42.0亿元;建设农村公路 1000公里,计划完成投资12.6亿元;建设19个港口泊位、闽江内河航道115公里,计划完成投资4.5亿元;建设1个综合客运枢纽、1个综合货运枢纽、49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30个港湾式停靠站,计划完成投资约4亿元。

       同时,《协议》还明确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及南平市政府的支持措施以及完成情况制约机制。《协议》确定的建设任务和目标,将作为省交通运输厅对南平市交通运输系统的绩效考核内容及督促重点,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调增或核减南平市后续省级支持项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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