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局:服务港口经济 彰显海事作为
来源 : 中国水运报      2015-04-24打印
    4月2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天津自贸区”)正式挂牌运行!身处这一改革开放最前沿地带的天津海事人激动万分,因为他们为自贸区的落地准备了太多,也准备了太久,而今后,他们将挖掘改革潜力,破解改革难题,在服务自贸区建设、服务港口经济中彰显更多的海事作为。

  逐字逐句研读“方案”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4月20日,天津海事局收到了这样一份文件——《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第一眼看到这个方案的感觉是期盼的政策终于来了!”船舶处负责人激动地说。其实激动的不只他一人,政务中心、通航处、危防处等处室的同事也都在讨论如何积极响应国家的这一政策。

  据介绍,从天津开始申报自贸区起,天津海事局就一直在跟踪并积极推动。许多人看到《方案》后,立即打印了出来,“如饥似渴”逐字逐句研究起来。有人还细心地将与海事有关的每一句话都用红色签字笔标了出来——

  “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促进航运要素集聚,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机制和运作模式”;

  “在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中方投资人持有船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低于50%”;

  “充分利用现有中资‘方便旗’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船舶在自贸试验区落户登记”;

  “加强电子口岸建设”;

  ……

  有人对记者感慨:“在自贸区建设中,天津海事人将大有可为!能参与到这一国家战略中,天津海事人倍感自豪!”

  除了自豪,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天津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对照着《方案》,加班加点、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开展先行先试,谋划发展蓝图。

  运筹帷幄两年多攻坚破难敢创新

  天津海事局对服务自贸区的探索,其实早在2年前就开始了。

  “《方案》中要求‘加强电子口岸建设’,而这是我们一直在做的事。”船舶处负责人介绍说,2013年3月,天津海事局正式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电子查验系统,船舶代理通过互联网实现 “一单四报”即可完成所有查验机关的船舶申报数据需求。同时,海事部门实现了全部查验申报的无纸化和船舶代理自行打印《出口岸许可证》。“此举有效缩短了船舶通关时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形成了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口岸通关新模式。”

  目前,天津海事局正积极协调天津市地方政府将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电子查验作为天津“单一窗口”建设成熟项目率先推出。

  自贸区对企业的吸引力之一在于高效率。为提升航道通航效率,天津海事局在航道设计、制度设计、交通组织、航标布设四个方面大胆创新,推动了天津港复式航道的诞生。这一伟大壮举使天津港主航道内船舶只能“一进一出”的状况成为历史,使得船舶“双进双出”成为现实,港口效率大幅提升,运输成本迅速下降。

  为提升船舶检查效率,天津海事局所属各分支局不同程度开展了集约登轮检查的尝试,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天津北疆海事局建立了“211综合执法平台”,实施了海事集约登轮检查制度。“以前一艘集装箱班轮到港后,通航处、危防处、船舶处、巡查执法支队等部门人员多次轮番上船检查,每一次检查,船员都得接待,对于那些港内事务繁忙的船来说,是很大的负担。”北疆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队长吕玉华介绍说,现在建立了“211综合执法平台”,改过去的单一多次检查,为一次登轮一次性完成所有检查工作,显著提升了检查效率,减轻了船员的负担,给并不景气的航运市场带来了暖意。

  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天津海事局于2014年10月份率先在全国直属海事系统出台了《天津海事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掀起改革大幕。按照这一改革方案,天津海事局建立健全了局政务中心相对集中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原则上局机关业务处室不再保留行政审批事权,局两级政务中心依授权承担全部海事行政审批业务,推行政务中心“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理”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模式。

  这一改革方案与《方案》中“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管理目录制度,完善‘一口受理’服务模式,改革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推进审批后监管标准规范制度建设”的要求不谋而合!

  开展先行先试谋划发展蓝图

  路漫漫其修远,唯有上下而求索。自贸区是新鲜事物,服务自贸区,天津海事局还将在更多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天津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保障自贸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简化涉水工程审批手续很有必要。他认为,为自贸区涉水工程出台先行先试政策,简化部门审批流程,可以为海事部门突破现行行政审批手续提供支持依据。

  自贸区内海事业务“区内事区内办”也可以先行先试。例如,在基础海事业务方面,开展船舶登记、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自贸区内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站式审批,实现自贸区内海事管理静态业务的一个部门对外,一个窗口承接全部海事行政审批申请。

  从更长远来看,国际船舶登记配套政策也有望加快出台。据介绍,《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出台已一年有余,远未实现当初吸引中资方便旗船舶(商船)回归、聚集航运要素落户东疆的目标。自贸区挂牌后,天津海事局将推动相关部门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尽早推出相关配套政策,为航运企业和船舶入驻东疆提供更大的便利。

  “完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和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是《方案》提出的要求,天津海事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建立海关、检验检疫、海事三部门组成的联合查验机构,设立联合检验区,对货物进行集中验放,避免重复查验,加快物流效率。

  另外,针对《方案》中提出的“完善天津口岸与无水港之间在途运输监管模式,推动与内陆口岸通关协作,实现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该负责人称,将以京津冀一体化为契机,以服务天津港23个无水港为立足点,将海事对危险货物的监管延伸至内陆无水港,进一步健全无水港的口岸要素和海事要素,率先实现对无水港危险货物的“异地申报、异地查验、异地放行、远程监管、一站式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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