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盛重工未在期限内完成重组
来源 : 国际船舶网      2015-07-03打印
    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熔盛重工)本应在6月30日前完成资产重组,以解决其巨额银行债务问题,但这一时间表并未如期达成。

    7月1日晚间,控股熔盛重工的中国华荣能源(股票)有限公司(华荣能源)发布公告称,华荣能源与潜在收购方就涉及潜在重组的磋商仍然在进行中。截至7月1日,熔盛重工已获所有债权银行签署的同意函,所有债权银行已经有条件同意熔盛重工资产及债务处置的相关事宜。

    对于熔盛重工未能在谅解备忘录有效期6月30日前完成重组,有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由于作为资产购买方的相关A股上市公司本身正在进行一些业务重组,因此,在该A股上市公司自身重组完成前,无法通过增发收购熔盛重工的资产。

    华荣能源首席财务官王少剑对财新记者表示:“虽然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重组,但政府和银行都对的重组方案依然很支持,重组还在顺利进行。”
熔盛重工大股东张志熔此前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曾强调,重组一要力保银行的债权,不减债;二要保住熔盛重工的团队和生产能力;三要保住企业的品牌。

    华荣能源的前身是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熔盛重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熔盛重工),中国熔盛重工于去年8月以定增14亿股新股的代价收购了由前国家男排主教练汪嘉伟、前通达能源副总裁刘步若以及张继平、李东泰等四人持有的新大陆油气公司(New Continental Oil & Gas Co. Ltd.),以此获得中亚国家吉尔吉斯斯坦费尔干纳盆地4座油田的合作经营权益。4月24日,中国熔盛重工的名称更改为华荣能源。

    3月16日,中国熔盛重工曾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与独立第三方签订谅解备忘录,双方一致同意,中国熔盛重工将向独立第三方出售其造船及海洋工程业务核心资产与负债。根据公告,该谅解备忘录的有效期至今年的6月30日,此期间华荣能源将不与其他无关人士签订任何协议。

    4月21日,中国熔盛重工又发布公告称,各方就支持推进熔盛重工的潜在重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潜在收购方为一家中国境内A股上市公司,熔盛重工正与潜在收购方就相关资产与负债范围和列表及交易条款及安排进行进一步磋商,目前进展良好。

    当时,有知情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该A股上市公司可能会以定向增发的方式收购熔盛重工造船及海工业务,债权银团则将此前的债权转为上市公司的股权。另有知情人士透露,熔盛造船及海工业务上市后,不排除引入其它有实力的造船厂来进行管理。据悉,第三方最看中的还是熔盛在为淡水河谷等大船东造大船时所展现的生产能力。

    最新公告表示,华荣能源正在协助潜在收购方建立更高效及具竞争力的专业核心管理团队,以促进江苏熔盛重工在潜在重组完成后,可以立即全面投入生产及争取新订单。

    据财新记者此前了解,熔盛重工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中的总负债是204亿元。此后熔盛重工大股东张志熔在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曾透露对银行的负债已有所降低,比如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保函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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