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失踪船员尸体被发现 因颅骨受钝器伤害致死
来源 : 浙江都市快报      2017-06-15打印
       今年2月28日凌晨3点多,一艘正在舟山海域作业的“浙岭渔74026”渔船,开了10多个小时,连夜紧急折回台州。此时,距离出海作业仅过去半个月,按原定计划,渔船要出海3个月。
       之所以匆匆折回,是因为船上有两个船员失踪,其中一人床铺上发现大量血迹。(详见本网3月2日船员新闻)
       3个多月后,浙江海警一支队办案警员向快报独家透露案件进展:失踪两人中,一人遗体已被找到,经法医检验,为头部受重击致死,另一失踪船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过,到目前为止,嫌疑人依旧下落不明。
  
两位船员毫无征兆失踪
       负责这起案件侦破的浙江海警一支队警员李云说,这个案子还是蛮离奇的。
       2月26日晚10点以后,8名船员吃完晚饭各自回房休息,到27日凌晨1点多,准备去拉渔网时,才发现少了两个人。
       “他们找遍了船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发现失踪的尚某和王某,且尚某床铺上有不少血迹。”2月28日凌晨渔船回台州后,李云立即对回来的6人进行询问,他们都说没听到打斗声,事发前,8人间也没有任何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
海警马上对船只进行勘验,提取了血迹、船员生活用品痕迹、6名船员指纹和DNA,在船尾甲板处发现了血迹。
       经过两三天的判断分析,警方排除了6人的作案嫌疑,且没有更多证据显示船上有犯罪事实发生,也不知失踪者生死,因此,只能定性为普通失踪案。
       3月2日,海警出具了一份“不予立案”的决定通知书。船员所在地镇政府、司法所、保险公司、船老大也开始和家属协调赔偿事宜,并签订赔偿协议。
  
发现尚某尸体,警方推翻“不予立案”决定
       3月15日,事情有了重大转机:有渔船在事发同一海区,发现一具无名男尸,很有可能是其中一名失踪者。
       李云立即出海,把尸体运回椒江,并邀法医进行尸体解剖鉴定。
       “第一件事,就是提取尸体软骨,做DNA鉴定。”李云说,通过比对现场血迹、家属DNA样本,确定无名尸体就是失踪者之一、现年43岁的江苏连云港人尚某。
       紧接着,是做死因鉴定。
       首先要确认,死者是死前落水还是死后落水,所以要单独提取肾脏和肺部组织进行检验,并送到温州医科大学进行硅藻鉴定。
       李云说,如果死者是死前落水,因为当时还有呼吸,肾和肺内应该能检测到硅藻。但经检验,尚某体内并没有硅藻,说明他是死后落水的。
       4月26日,法医出具了一份系统的尸检报告,死因结论是:因钝性暴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有了结论后,警方确定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船上当时有犯罪事实存在,并最终定性为故意伤害致死案。
       李云说,根据公安机关管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新证据的出现,可确定犯罪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即使之前有不予立案决定书,也可推翻重新立案。
       4月27日,警方出具立案决定书,并告知家属相关结论。
       经再次调查,警方认定,相关证据有指向性认为,另一名失踪者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警方向各出入境部门进行信息报备,并向全国沿海地区海警部门发出协查通报,寻找嫌疑人王某。
       王某,湖北人,今年40岁。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王某还下落不明。
       李云说,好在尚某尸体被发现了,否则案子就没办法有进展,“但如果王某长时间找不到,案子另一半只能拖着,如果找到的也是一具尸体的话,警方也还是没有办法还原当时船上发生了什么,案子可能就是一个谜了。”
       目前,海警已把王某相关信息报送给出入境部门,同时向沿海各地海警部门发出协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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