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院判中国船长入狱1年半 3中国船员死因仍在查
来源 : 环球时报      2017-05-25打印
       去年9月,一艘中国渔船在韩国专属经济区捕捞时,遭韩国海警投掷三枚爆音弹,导致渔船起火,3名中国船员窒息死亡。24日,韩国光州地方法院木浦支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以“妨碍公务罪”和“非法捕捞罪”判处中国船长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款5000万韩元(约合31万元人民币)。之前,中国船员的遗属曾要求韩国海警赔偿遇难者每人400万元人民币,但遭到拒绝。
 
       韩国“New1”网站报道说,法院称,42岁的杨某不但无证捕捞,还妨碍韩国海警的正常执法工作,导致后者受到伤害,罪责不轻。而杨某不仅否认一些罪行,还将人员损害责任转嫁给韩国海警,加上毫无反省迹象,应予以严惩。但考虑到在执法过程中,杨某船只发生火灾,导致3名船员死亡,进而杨某不得不承担起向死亡船员家属赔偿经济损失责任等情况,予以酌情判决。
 
       韩联社24日称,对于3名中国船员的死因,韩检方仍处于调查阶段,未能得出结论。因此检方未将该内容写入此次公诉状里,进而法院也没有进行裁定。
相关报道
免责声明:
航运信息网对本网上刊登的所有信息不声明且不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航运信息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份之错误或疏失。
主办单位:浙江船舶交易市场     航运信息网版权所有 1999-2015     舟山航运和船东协会专职服务网站
浙ICP备05003470号-1
客服电话:0580-2600101     传真:0580-2600101
客服在线QQ:客服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船舶买卖群:16287494   71735413    QQ船员群:35223316  35129304    QQ货代群:1424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