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创新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管理制度顺应自贸区新业态发展
来源 : 上海市口岸办      2014-09-30打印

上海自贸区中转货物产地来源证制度有别于其他创新制度涉及到流程再造、简政放权的提法,是顺应上海“四个中心”和自贸区建设进程中形成的贸易新业态发展、服务产地证签证新需求,推进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促进外贸发展的一项制度,是丰富特殊监管区原产地签证工作体系,在自贸区先行先试的一项基层实践。中转货物原产地签证管理制度是指对自贸区内的中转出口货物,依照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顺应物流企业全球供货国内分拨,以及入区货物集拼或分拨中转的新模式要求,针对货物来源,根据其实际原产地,签发相关原产地证明文件,并试行换证、分证、并证操作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已在自贸区内外高桥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和洋山保税港区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并取得成效。今年以来,自贸区检验检疫机构共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6186份,同比增加13.88%。其中,对中转货物签发原产地证书1200份,有效满足了区内企业对中转货物的签证需求,促进了自贸区内转口业务的开展。

一是转口证书签发,特别对自贸区国际分拨集拼货物签发证书,证明货物未经自贸区再加工。这项签证工作为企业提供了满足目的国通关或贸易管理的必要单证,服务企业在上海发展转口业务;另外,利用转口证书未再加工的性质,转口证可作为区域经济合作国家货物贸易协议中原产地直运规则的补充,帮助经上海分拨中转的货物能在协议国之间享受关税减免。

二是针对特殊监管区或者自贸区新业态,即物流配送中心的运作模式产地证签证操作。中转货物来源证制度设计创新使签证人员可以采用书面和现场核查的方式掌握异地货物信息;把物流企业供应链信息系统建立列入分类条件之一,便利原产地可追溯;对企业按诚信级别实行分类管理,风险可控;制度提出了自我申明和无纸化申报,顺应了贸易便利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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