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协同长三角区域建立内河运输船舶白名单运行机制
来源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02-19打印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最新部署以及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1号令、2号令精神,省港航管理中心坚持“人要管住、物要畅通”原则,按照“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要求,积极对接相邻省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部门,加强长三角疫情水上管控信息互通,在确保船上人员健康、受控的前提下,建立运行跨省定线航行的内河集装箱及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白名单信息通报机制。

  2月17日,第一批浙江省内河货船白名单信息(265艘)已报送江苏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列入白名单的船舶,江苏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将实行免查验放行,大大便利船舶航行。浙江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将进一步强化船籍港监管,督促指导相关白名单船舶严格落实在过境江苏内河期间非紧急情况且未经同意不停泊、人员不上下船等制度,压实相关航运企业、船舶疫情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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