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出台航运业“振兴计划”
来源 : 中国水运报      2013-08-14打印
航运业是舟山市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建设国际物流枢纽岛的背景下,扶持航运业平稳发展势在必行。
  近日,舟山市政府出台《关于帮扶航运业平稳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优化融资环境、促进港航联动发展、完善企业帮扶机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等“组合拳”,为航运企业帮困解难、树强扶优,全力保障舟山航运业平稳发展。

扩大信贷“蛋糕”
  资金紧张,还贷压力大……不少企业老板的困扰,透露着中小航运企业的资金状况。针对制约航运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融资难,《意见》从加大转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支持、降低融资成本、鼓励融资创新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努力优化航运业的融资环境。
  《意见》提出,舟山市级航运业临时周转资金规模从现有1亿元扩大到2亿元,适当扩大运营正常、信誉良好的使用周转资金的企业数量;支持各金融机构对航运业实行综合收益率优惠,原则上不超过基准利率1.3倍,对重点航运企业给予适当的利率浮动优惠。

鼓励货源“本地化”
  近年来,舟山航运企业拓展由港入航产业链,提高了港口配套服务能力和综合经济效益,港航联动后劲不断加大。为进一步促进港航联动发展,提升航运业竞争力,《意见》再次明确了鼓励货源运输本地化的导向,并加大了相应的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舟山市级有关部门在引进港口项目、临港工业贸易项目时,要把货源本地化承运作为项目引进的重要指标,并明确相关鼓励政策:本市港口企业(含码头业主、货主单位)将水运业务交由本市航运企业承运的,首年运输量以50万吨为基数,超过部分按0.15元/吨一次性对港口企业(含码头业主、货主单位)予以奖励;次年以上年为基数,超过部分按0.3元/吨一次性对港口企业(含码头业主、货主单位)予以奖励。

推进运力“规模化”
  从舟山市港航管理局了解到,截至今年6月底,舟山市营运船舶运力规模1604艘、计527.54万吨,较年初净增22.5万载重吨。其中,万吨级船舶128艘、计279.74万吨,占全市总运力53%;特种运输船舶541艘、计150.36万吨,占浙江全省特种运输船舶运力的一半以上。
  为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加大了相应的财政扶持力度:对市重点航运企业新建、新购3万载重吨以上普货船舶(船龄15年以内)、8000载重吨以上油运船舶及3000载重吨以上I、II型类化工品船舶(船龄10年以内)一次性给予35元/载重吨的财政补助;其他航运企业在本月底前已经建造或购置大型船舶的,按原运力补助政策兑现,8月底后不再实行该补助政策。
  《意见》还提出,对注册舟山自有运力规模首次达到10万载重吨以上的普货航运企业、3万载重吨以上液货危险品航运企业一次性给予75万元财政奖励;首次达到20万载重吨以上的普货航运企业、5万吨以上液货危险品航运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财政奖励;首次达到50万载重吨以上的普货航运企业、15万吨以上液货危险品航运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财政奖励。

助力企业“合纵连横”
  实行联合、兼并与重组,特别是强强联合,向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是航运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意见》明确,将开通“绿色通道”,鼓励并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并成立一对一指导服务工作组,帮助企业开展相关工作。
  《意见》指出,舟山市企业兼并重组市内航运企业的普通货运船舶2万载重吨以上、液货危险品船舶1万载重吨以上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财政补助;普通货运船舶达到5万载重吨、液货危险品船舶达到2.5万载重吨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财政补助。超过以上规模档次的,普通货运船舶每增加1万载重吨、液货危险品船舶每增加0.5万载重吨,给予45万元财政补助。
  对企业实行承债式并购重组的,根据并购重组企业对地方贡献情况,将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对重大兼并重组项目,还将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为企业量身打造实施方案,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支持。
  据悉,《意见》自9月2日起实施,实施期限至2016年底止。
相关报道
免责声明:
航运信息网对本网上刊登的所有信息不声明且不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航运信息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份之错误或疏失。
主办单位:浙江船舶交易市场     航运信息网版权所有 1999-2015     舟山航运和船东协会专职服务网站
浙ICP备05003470号-1
客服电话:0580-2600101     传真:0580-2600101
客服在线QQ:客服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船舶买卖群:16287494   71735413    QQ船员群:35223316  35129304    QQ货代群:1424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