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清单式”实施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
来源 : 中国海事服务网      2017-07-28打印

       7月28日上午,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海事局在建湖县召开航运公司安全生产分析评估会,通报近期辖区内航运企业安全检查情况,明确指出存在于航运企业中的共性、个性问题,要求各家企业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监管和规范档案与台账管理要求,逐一排查整改企业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清单式”实施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保障船舶安全。

       该局督促全市146家航运公司按照通用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客船、渡船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增项,散货船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增项, 液化气船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增项, 液货船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增项要求,为每条船舶编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航运公司编制《自查清单》时,可根据船舶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应对《自查清单》的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调整的理由;航运公司将船舶开航前自查纳入公司管理,明确责任,细化要求,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效实施;体系内公司将相关要求纳入体系管理,《自查清单》装订成册,并在船上保存至少2年;船舶每次开航前,责任船员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认真自查,填写《自查清单》,并由船长在开航前签字确认;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船舶,一天内应当至少自查一次,并按要求填写《自查清单》。

       据该局船务科科长陈文昌介绍,实施船舶开航前自查制度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加强对船舶开航前自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的船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规定进行处罚,确保开航前自查要求落实到位,保障船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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