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与大连海事大学 共同设立“东海海法研究院”
来源 :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19-04-29打印

       为充分发挥海事大学在涉海领域的法学优势和科研实力,加强对浙江发展海洋经济过程中出现海事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浙江基地的实质化运作提供智力支持,经宁波海事法院与大连海事大学协商,双方决定共同设立并合作共建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宁波分院(即“东海海法研究院”)。4月28日上午,双方在宁波海事法院举行揭牌仪式,宁波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宋越舜和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共同为“东海海法研究院”揭牌。

       揭牌仪式前,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平台、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签署了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据悉,大连海事大学自创办之初,就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被世界海事组织秘书长林基泽称赞为世界海事教育领域独一无二的高校,学校航海类专业学生规模始终保持国内第一。

       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和结案的数量、质量连续多年都走在全国前列,是海事法律实践的探索者和先行者。2018年,作为全国首个海事刑事试点法院,该院在全国率先推出海事诉讼“三审合一”新格局,今年1月起,全面管辖全省海事行政审判案件,并在全国率先成立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该院院长张宏伟介绍说,海事纠纷数量大、类型全面、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较多,这些是浙江海事审判的优势。面对日渐增多且又错综复杂的海事审判案件,要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需要我们对海事司法进行深度研究,需要高校专家学者对我们法院工作参谋献策,为浙江海事司法问诊把脉,共同把我们经办的每一个案件培育成经典案例。
 
       据了解,东海海法研究院办事机构设置在宁波海事法院办公大楼内,双方都有专人派驻。主要职能有,大连海事大学将接受宁波海事法院及其上级法院委托,开展海事司法审判理论问题研,接受浙江省、宁波市等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涉海法律问题咨询,承担重大研究项目。以研究院为平台,主办或者协办国际国内海事、海商法律相关主题的研讨会或高端论坛。同时,宁波海事法院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提供实践基地,并以此为窗口,为浙江省、宁波市输送高层次法律人才以及港口、航运、物流人才。学校为法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到高校开展法律英语培训、上船实践培训、学历学位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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