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关于“清峡船坞”船舶拍卖公告
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吴健傧的申请依法作出(2018)粤72执69号之一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潘志东所属的“清峡船坞”轮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此查看详情
一、拍卖标的物:“清峡船坞”轮,停泊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根龙船厂附近水域,其他基本信息详见标的物描述,有关该轮的检验、评估报告等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中下载相关的附件查看。
二、拍卖时间:2019年4月10日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价规则:“清峡船坞”轮起拍价为302万元,保证金为60万元,增价幅度为 1.5万元。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凡与拍卖船舶有关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见报第三日起60日内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拍卖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债权登记):020-34063863。
咨询电话(看样):020-80929073、80929079。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
监督电话:020-34063810、89024639。
技术支持:4008222870。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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