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货引起两大船火灾
来源 : 航海人      2018-06-14打印

 

       在对分别发生于2艘集装箱船上的两起火灾进行调查之后,德国调查人员呼吁国际海事组织(IMO)对集装箱装载木炭的有关规定进行更新。

       在这两起事件中,木炭的自燃被认为是火灾的根源。

 

 
       两起事件分别是:2015年11月20日发生于巴拿马籍集装箱船“MSC Katrina”和2016年2月21日发生于德国籍集装箱船“Ludwigshafen Express”的火灾。


  
       这两艘集装箱船规格相当,均为超大型集装箱船,长约366米,宽约48米,满载箱量13000TEU左右。

       “MSC Katrina”事件发生在德国易北河河口,由于德国岸上应急机构消防力量的快速反应,该船没有受损,运载的集装箱仅受到轻微损失。


  
       “Ludwigshafen Express”事件发生于红海水域,当时船舶正在航行中,船员及时成功将火扑灭,船舶没有受损。


  
       两起事件的木炭货物都是散装在来自印尼婆罗洲(Borneo, Indonesia)的集装箱内,而且它们还具有来自法国的同一收货人。

       由于两起事件的相似性质,德国联邦海上事故调查局(BSU)将它们合并总结在同一份调查报告中。

       为了防止今后发生类似事故,BSU建议德国联邦交通运输部和数字基础设施委员会要求IMO委员会修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以防止这种未被归类为4.2级危险品的木炭的自燃。

       在IMDG中,只有动物或植物来源的木炭被归类为4.2类的自加热物质。


  
       BSU还进一步建议IMO考虑改进积载要求,保证任何类型的自加热物质运输于甲板上,且容易接近。这一建议同样也传达至“MSC Katrina”的运营者-地中海航运(MSC)。

       作为“Ludwigshafen Express”的合同承运人,OOCL也收到来自BSU的建议,并被要求传达给签订分舱协议的合作伙伴。OOCL的联盟协作方--Hapag-Lloyd在事件调查期间表示他们不会运输装载木炭的集装箱,因为来自印尼的木炭货物被排除在公司的运载清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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