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多措并举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
针对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航运企业经营困难等情况,台州多措并举推动航运业转型升级。截至8月底,全市595艘船舶,沿海运力382.70万载重吨,比2013年底增加6.0%;平均吨位达到6432载重吨,比2013年底增加10.44%;万吨级船舶142艘305.53万载重吨,比2013年底增加7.58%;特种船舶112艘41.22万吨,比2013年底增加32.9%。
一是发展“大、特、新”,淘汰“老、旧、小”船舶。实施小型船舶运力审批预登记和“退二进一”措施,严把“老、旧、小”和委托经营船舶进入门槛。鼓励老旧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对符合要求的提前报废拆解船舶实行补贴,提高企业更新自有运力的积极性。2014年上半年申请提前报废拆解船舶1艘,500吨以下小型船舶净减32艘。
二是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建立港航企业全面对接机制,主动走访重点航运企业和金融机构,定期召开港航企业座谈会、研讨会、协调会等,帮助港航企业及时全面动态了解航运市场动态,做好航运企业的贷款分类处置和风险化解工作。目前与17家银行建立和完善合作制度,中国银行已初步表示愿为航运企业提供1-2亿贷款,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等金融机构均表示不对航运企业进行抽贷压贷。
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深化港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逐步推行网上行政许可,在原先的132项行政权力基础上清理和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项目,只保留32项,实现行政许可“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效能投诉、责任追究”,确保按时办结率达100%,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达到全省港航最短。实施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无休日”预约服务,进一步推动行政服务便利化,方便广大水运从业人员办事。
四是强化港航管理服务机制。2010年在全省率先推行船员强制保险制度,截止2014年8月,台州船舶保险总额达110.9亿元,从业船员人数共5990人,人均人身保险在60万元以上,船员保险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航运企业抗风险能力。同时,规范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收费,将船舶交易服务费与船舶交易价格脱钩,改为按每次定额5000元收取服务费,切实减少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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