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海事法院为11名船员讨薪
来源 : 中国水运报      2018-04-11打印

       4月9日,北海海事法院收到“东方华信16”轮全体船员送来的一面题为:“细心耐心 明理释法 司法为民 实现公平正义”的锦旗,感谢防城港法庭法官高效办案,5天为船员追回工资38.5万元,船员得以高兴地回家过清明节。该院高效办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5月起,船员杨某、傅某等11名船员由广州某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船舶管理公司”)陆续派遣到广东某海运有限公司(下称“海运公司”)经营的“东方华信16”轮工作。因经营人海运公司已长达4个月没有给船舶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致使船舶管理公司拖欠上述11名船员3个月工资38.5万元。

       3月27日,11名船员弃船后带着行李来到防城港法庭的一楼诉讼服务大厅,请求法庭立即立案处理,为他们讨回工资,主持公道。接待人员将此情况报告庭长,因涉及群体船员且是清明节期间,庭长当即决定启动快速审理程序,由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理团队,分工多头开展调解工作:一边做好接访笔录,安抚船员的情绪,一边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东方华信16”轮因不适航而长期停在防城港外锚地,目前,该轮处于无人值守看管状态。主办法官立刻向防城港海事局船舶处了解相关情况,然后耐心地向11名船员明理释法,指导他们完善诉讼材料,言明海事法院会依法保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并请他们留下几名船员代表办理相关诉讼事宜,其余船员应回船看管好船舶。

      在送走一部分船员到 “东方华信16”轮正常值守后,主办法官尝试联系该轮的经营人及劳务派遣公司,但两公司表示正在协商解决,现无法答复具体解决方案,调解工作陷入僵局。3月28日,以杨某为代表的10名船员正式向北海海事法院提出扣押“东方华信16”轮的请求,并递交了相关诉状。为了切实维护船员的合法权益,北海海事法院防城港法庭立即依法对该轮实施了扣押措施。

      4月1日,时值周日,主办法官为了船员能在清明节前赶回老家祭祖,主动放弃周末休息,带领审判团队继续做调解工作,多次与该轮的经营人及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电话沟通。海事法官诚恳、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终于打动了海运公司,他们答应派人立即从广东赶赴防城港处理这批案件。

       4月2日傍晚,经过主办法官与海运公司代表面谈和与船舶管理公司代表数十次的电话沟通后,终于调解成功,海运公司将38.5万元的工资款汇入“东方华信16”轮全体船员代表的账户中,船员申请解除扣押船舶并撤回起诉。至此,涉及11名船员的案件在防城港法官的努力下,仅用5天时间就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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