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解读
来源 : 中国水运报      2017-07-04打印

       “如果没有海员的贡献,世界上一半的人会受冻,另一半的人会挨饿。”这是前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提出的一句耳熟能详的话。
       海运承担着世界经济90%的贸易往来,在“海淘热”、跨境电商异军突起的今天,海运的作用更为重要,其以低廉的运价将商品输送往世界各地,它是推动当今社会不断发展的车轮,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重要运输载体。
       航运是根,海员是本。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随着我国海洋强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关注、聚焦海员权益保护,提升海员队伍综合素质促进海员全面发展已成为当前一项至关重要的课题,是国家海洋强国等一系列战略实施的基本保障。
       作为我国海上运输事业发展的见证者和人类探索海洋的先行者,在第七个“世界海员日”来临之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2016年中国船员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完善和健全法规体系、保障机制建设,推动管理和服务再升级。

我国现有船员近140万 队伍素质稳固提升
       海员,一个日益兴起的庞大群体,就像一轮冉冉升起的新月,见证着我国由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的转变。
       海员强,则航海强。海员队伍是航运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海洋强国梦的基石和根本。
       在过去的一年,我国注重完善船员培养体系,健全市场机制,夯实船员发展基础,改善船员发展环境,使船员队伍基本适应了国家战略推进和航运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了服务全球航运的能力。据《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共有注册船员1392751人,其中海船船员672961人,内河船舶船员719790人,与2015年同比分别增长1.64%、5.32%和下降1.57%。我国船员队伍在规模上总体满足航运发展的要求,但结构上仍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优化。
       其中,2016年,我国新增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26685人,新增注册沿海航行海船船员7286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注册国际航行海船船员497197人,我国持有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船长15426人,持有国际航行海船适任证书的轮机长、大副、大管轮、二副、二管轮、三副、三管轮等高级船员100943人,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146957人。
       在数量稳固增长的同时,船员队伍素质和质量也在稳步提升。近年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应用为导向,全面系统地构建了我国海船船员的培训标准,编制完成覆盖驾驶和通讯、轮机和电子电气、基本安全和专业技能、特殊培训等四类45个项目的《海船船员培训大纲》,并开展“航海教育对接国家现代职业教育政策,培养高端船员”课题研究,针对高端船员紧缺的趋势,提出了培养高端船员的政策建议。
       《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航海类专业共招生17293人,其中海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招生15335人,内河船舶船员教育培训机构招生1958人,参加考试评估145106人次,签发各类适任证书398349本。
       让世界听到中国海事的声音,让中国的海员走向世界的舞台。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船员培训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全面履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在2016年5月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第96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上,我国提交的“有效利用事故经验教训,改进海员培训教育”提案在全会得到积极响应并顺利获得通过;同年,我国承担修订的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雷达导航(操作级)》(1.07)获得顺利通过。
       2016年11月17日,在菲律宾马尼拉召开的第15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包括船员培训在内的中国—东盟海事培训与教育战略合作的框架及内容。同年6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约旦海事主管机关正式签署《相互承认海员适任证书协议》。截至2016年,我国已与24个国家(地区)签署互认或单边承认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协议,为我国海员走向世界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杨新宅介绍,为打造高素质的船员队伍,交通运输部目前正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船员教育培训规范标准;二是加快发展船员现代职业教育,建立多元化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三是改革和创新船员教育培训方式,重点推进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在我国船员教育培训中的应用;四是明确航运企业、船员培训机构和相关部门的在船员培养方面的主体责任。

优化创新服务 推动船员管理转型升级
       2016年,交通运输部全面深化船员“放管服”改革,完善法规标准,转变职能和管理方式,推动船员管理转型升级,促进水上交通安全和航运经济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国船员的国际竞争力。
       在过去的一年,交通运输部致力于加快船员队伍发展,构建良好公正的船员市场环境的政策发布和法规制定。2016年9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由船员大国向船员强国转变的目标,明确建立应用型船员培养模式,打造高素质的船员人才队伍;创新船员考试发证模式,实现考试发证与培训协调一致;建设高效运行的船员市场体系,促进船员市场健康发展;深化船员管理改革,推动管理转型升级;建设船员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船员公共服务水平;改善船员职业发展环境,促进船员队伍可持续发展等六项主要任务。
       顶层设计为我国船员队伍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船员管理改革也逐步驶入转型升级的深水区。
       “口袋工程”是政府转变职能,为船员提供便利的重要举措之一。2016年,交通运输部在长江江苏段沿线设置船员自助服务终端30个,并投入试点应用;建成船员移动服务平台,优化“幸福船员”微信服务功能,为15万船员提供微信平台,为110万船员提供短信服务并发送短信190余万条;江苏、广东、广西建成3个船员远程考试考场并投入试点使用;开展了建设船员远程培训平台建设标准研究,规范远程培训课件制作标准。
       想船员之所想,急船员之所急,把服务融入到监管之中。针对以往船员“办证难”等问题,自2016年10月1日起,海船船员证书实行无纸化申办,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等22种证书可以网上申请,无需再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纸质材料,证书可通过邮寄或自助打印方式获取;实现与公安部实现部分相关数据共享,在船员申办海员证时免予提交船员体检合格证明和无法律法规禁止出境的情形证明。这是“互联网+”时代,交通运输部深化“放管服”,便利船员的又一举措。此外,对船员考试费用进行调整,2016年总体费用下降30%。
       与海船船员相比,内河船舶船员也实现了手机短信提醒服务,提供证书到期提醒、办证申请受理办结的有关情况通报以及内河船舶船员参加考试成绩的短信推送等服务。缩短船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海船船员理论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他科目海船船员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在内河船员管理与改革方面,交通运输部大刀阔斧地进行创新,调整内河船员证书发放模式,取消内河船员考试发证调档制度,打破原来内河船员办证必须去原发证机构的限制,实现船员异地申请发证。
       另一方面,交通运输部大力加强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创建平安船舶”专项行动,实施船舶配员专项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治理船舶配员不足、人证不符、资历造假等顽症。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生效实施,规范船员违法记分工作,增强船员遵守法律意识,减少了人为因素对水上交通安全和船舶污染水域的影响。此外,交通运输部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深入实施。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对外公开检查结果。船员诚信管理不断深入,开展了船员培训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船员服务机构分类分级管理和船员信誉管理研究,在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已记录10101条船员诚信信息。
       推动船员管理改革,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不遗余力,出版了“船员宝典”系列丛书,《船员职业实用法规汇编》(海船篇)和《船员职业实用法规汇编》(内河篇)方便船员查阅常用法规;《海船船员手册》和《内河船员手册》为船员提供职业指导;《船员职业常识百问百答》为船员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接轨国际 全面保障船员权益
       从古至今,中国海员用自己的智慧、生命和汗水在世界文明史上书写着华丽的篇章。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航运要实现安全、绿色、经济、高效发展,更离不开海员的专业服务和杰出贡献。
       要打造与中国作为航运大国和船员大国的地位相匹配的高素质的海员队伍,就必须实现海员职业的“体面化”,从根本上保障船员的权益。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船员队伍发展和船员权益保障。2007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船员条例》,让船员职业保障有法可依。为全面实施《船员条例》,配套出台了《船员注册管理办法》《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等系列部门规章,并会同国家相关部门共同推进《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批约履约工作。
       2016年11月12日,《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这意味着中国籍国际航行和国内沿海航行商船船员的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与国际全面接轨,船员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护。
       同时,交通运输部还与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船东协会建立全国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就涉及船员权益保障措施进行协商,海员工会和船东协会也签订《中国船员集体协议》,全面修改完善了船东的签约程序,制定了《船员在船伤病亡处理行业标准》,出台了中国船员最低工资标准,为促进建立和谐海上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此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推动履约工作,制定实施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同时积极开展了编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实施程序和相关文书的研究,发布了《海事劳工国家声明》,并编制完成《船员职业健康和安全保护及事故预防标准》,修订完成《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举办履约培训班,指导航运公司有效履约。
       “我们将继续推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工会、社会组织间促进船员发展的合作机制,跟踪研究国际公约,深化双边、多边海运海事领域国际合作,积极开展海运会谈、参与政府间社保谈判,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当前,交通运输部正在推进落实《中国船员发展规划(2016-2020年)》,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并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第一修正案关于船员遣返和船东责任财务担保做出了安排。下一步,我国将积极推进第一修正案国内批约进程,开展国内沿海船舶实施《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调研。”杨新宅说。
       在第七个“世界海员日”到来之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了第四批便利船员服务清单,主要包括提供内河船员证书信息公开查询;实行船员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电子化;调整海员外派备用金缴存方式,增加保函形式,减轻船员负担;在“幸福船员”公众微信的“微应用”中开设船员安全教育网上课堂,提供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缩减船员业务办结时限,将船员适任证书的办结时限由十五个工作日缩短至十个工作日,机构业务审批的办结时限由三十个工作日缩短至二十个工作日;自2017年10月1日起,全面试点内河船员远程考试,实行预约考试等6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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