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无证驾船船员移送边防行政拘留
舟山六横边防部门对舟山六横海事部门移送的事故船“浙椒机1105”轮三名涉事无证船员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三名无证船员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和12天并各处罚人民币500元。
据了解,12月21日,“浙椒机1105”轮在洋小猫海域从吸沙船上装载海沙,当日约凌晨4时满载900多吨海砂冒雾开航前往台州,在航经舟山六横双屿门水道响水礁附近水域时与从温州驶往宁波的宁波籍工程船“航浚1003”轮发生碰撞后沉没。经全力抢救,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海事部门第一时间对事故开展深入调查,发现“浙椒机1105”轮实际配员包括船东何某在内只有三人,且均未持有有效证书。海事部门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至当地边防部门,并启动联动机制展开执法合作及无证船员移送事宜展开协商。12月22日,六横海事部门顺利将三名涉事船员及相关证据移交至边防部门作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随后,边防部门对案件进行了调查,进一步明确了该案件违法事实和具体情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舟山市公安局关于无证驾驶机动船舶若干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分别对三名涉事无证船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舟山海事局通过对无证船员移送边防有力提升了联合执法震慑力,下一步还将继续强化各执法部门联动机制,持续保持对无证船员驾驶机动船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力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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