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无车承运物流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07-07打印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 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交办运[2016]115号)等有关要求,自2016年10月份浙江省启动无车承运物流试点工作以来,经企业上报、行业初审、专家集中审查、现场调研考察等环节,浙江省共确定14家部级试点企业和6家省级监测企业。目前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推动交通物流业降本增效方面成效初显。

       试点过程中,浙江省一是按照“先互联,再许可”原则开展许可工作,目前已向传化货嘀、红狮物流、卡哥科技、宁波港国际物流、专线宝等10家数据互联和业务管理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了“无车承运人”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对试点工作进行运行监测分析。推动部省两级无车承运试点监测平台建设。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和浙江省运管局组建联合专项工作组,按照部运输司要求按期完成部级无车承运试点监测平台建设,目前完成全国281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接入和实时数据监测工作。浙江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率先接入部监测平台,为其他省份试点企业互联接入提供了示范和借鉴。同时开发建设省级无车承运监测服务平台。三是按试点业务发展和运输安全管控并举的方针加强试点工作监管。先后组织试点专题培训、互联情况分析会、试点企业税收座谈会等,分别就互联介入指导、无车承运人税务问题等进行交流,并向交通运输部上报了浙江省无车承运物流税负情况报告及工作建议。四是注重行业监管信息闭环管理。浙江省以货运监测系统为基础载体,搭建覆盖部无车承运人运行监测平台和省级无车承运物流企业监测平台的政企间数据互联通道,通过行业管理部门内部管理规则设定,对无车承运企业数据研判,发现问题后,以政务网上服务大厅信息推送方式及时通报企业,有效预防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便于企业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从而真正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截至2017年6月,浙江省无车承运业务规模(按平台监测的货运量计算)保持月均100%以上的增长速度。试点开展以来,从运输业务量来看,全省试点企业货运总量达730.75万吨,占社会道路货运总量的1.25%;运输费用117749.17万元,累计增加税收5887万元。从信息系统互联来看,截至2017年6月20日,浙江省共计正式上报的17家企业(含5家省级监测企业)累计上报运单402826单占全国运单总数的37.6%;企业平均月稳定上传天数达22天,企业上传托运单、运单、状态变化单、资金流水单等八类单证共计2028262条,日均单据量达到11861条,上传单据量居全国首位。试点运输涵盖快消品、钢材、水泥等大宗货物、家具、家电、文具、纺织等货物种类。

       无车承运物流推动物流业降本增效的作用也初步凸显。通过无车承运,大多数企业反映,车辆空驶率大约下降5-10%,降低物流成本10%左右。一是无车承运对行业的吸引集聚初步体现。浙江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共吸引货运经营业户412825户。集聚车辆199399辆,其中活跃车辆35912辆;浙江车辆45890辆,占浙江货运车辆的13.41%。二是提高了运输效率。加强了运力资源整合,减少车辆装车等待时间。平均配货时间9.65小时,明显高于东部沿海经济区25.05小时和浙江省十个重点物流园区的平均配货时间24.9小时。提高了运力资源的集约化组织和高效调度水平。物流里程利用率和回程带货率明显提升。加强了与生产制造企业、运力整合平台的联动发展。与传统运输企业相比,单车利润提高2倍。三是创新了运输组织模式。充分发挥物流信息技术作用,使货主、车主、司机和终端的连接更紧密高效,实现了货主、承运商和终端企业的互联互通,促进货物运输流向和运力资源的高效调度。无车承运已经呈现与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园区基地、物流联盟融合发展趋势。四是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规范了运输市场参与主体和要素。加强了“人、车、户”信息审查资质,只有通过审核的托运人或实际承运人才可以委托或接受任务。规范了实体运输行为,加强对实际承运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了物流服务水平。实现了运输全程可视化,丰富了物流金融相关保障服务,完善了物流诚信体系。

       下一步,浙江省将会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无车承运试点工作。一是开展无车承运准入和监管规范研究制定工作,探索无车承运物流在准入许可、运行监测与管理协同方面的规范,根据通报情况建立企业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强与省国税局对接,重点围绕无车承运人进项抵扣、税收扶持优惠、税务风险管控等,完善无车承运税收征管模式,争取尽早出台有关无车承运代征增值税有关政策。二是加强无车承运企业内部管理。利用无车承运监测系统和实地调研督查形式,围绕企业数据采集、问题发现、综合研判与处置等,推进省级监测平台的开发建设工作,形成行业监管常态化流程,形成闭环化管理。三是建立无车承运工作运行监测分析常态化机制。研究建立无车承运工作数据统计分析体系,定期编制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四是积极鼓励支持无车承运与甩挂运输、物流联盟、多式联运融合发展。重点培育支持一些条件较好的无车承运企业积极开展甩挂、多式联运,提升干支衔接、物流企业间的协作效率。吸引一些铁路、港口及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运输及货代企业积极参与无车承运,进而使甩挂运输能够真正甩起来,物流联盟能够联起来,多种运输方式间贯通起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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