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海洋减灾示范区建设完成 避难所充足应急用品齐全
来源 : 法制日报      2017-10-26打印

       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25日透露,经过3年努力,首批国家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工作已完成。

       为深化海洋减灾体系建设,推进海洋防灾减灾业务成果的集成与应用,提升基层海洋综合减灾能力,2014年4月,国家海洋局在山东省寿光市、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连江县、广东省大亚湾区开展海洋减灾综合示范区建设。各示范区分别成立了由省级海洋部门和所在地政府领导共同参加的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立足所在地海洋灾害特点,按照“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总要求,有侧重、有重点地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

       据了解,温州示范区主要针对温州沿海台风风暴频发的实际构建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利用乡镇敬老院、文化中心、学校等符合避灾要求的公共设施合理选取了12处符合海洋防灾特点的避灾场所,并配备了生活用品、应急用品、避险设施、发电机组等,在避灾点醒目位置悬挂了“海洋灾害避灾点”铭牌,并在避灾场所内悬挂了“海洋灾害避灾场所管理制度”和“海洋灾害避灾场所工作流程”,张贴了海洋减灾海报和避险手册。

       大亚湾示范区建设重点针对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构建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建成了区域风暴潮漫滩预报系统和预警报平台,建设了大亚湾区海洋预报减灾中心,推进了区域海洋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建设和预警服务保障工作。大亚湾示范区建设了8个海洋灾害应急避难场所,以地势空旷的学校为主,可容纳共约7万人应急避灾。
 
       连江示范区重点针对连江同心湾养殖区构建海洋减灾业务体系,在同心湾重点海域建设了监测监视预警发布等软硬件系统,推进了养殖区水环境监测评价、趋势分析以及水环境异常预警,强化了养殖区海洋灾害风险管控。

       寿光示范区围绕寿光沿海温带风暴潮频发的实际,强化海洋灾害风险管控,将海洋防灾减灾工作列入市政府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海洋灾害预警报和信息产品服务。

       据介绍,示范区建设围绕风险防范、观测与预警报、应急和辅助决策、调查评估等海洋灾害应对的各个阶段,全面提升了地方海洋防灾减灾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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