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达13”集装箱船拍卖公告
来源 : 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2-07打印

 

拍卖公告


本拍品为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钦海运)破产清算案件中桂钦海运拥有的相关资产,根据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0年12月8日10时至1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户名: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拍卖网址

一、拍卖标的

桂钦海运名下船舶“盛安达13”轮(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显示,“盛安达13”轮评估价为695.17万元)。

起拍价:人民币4,449,088.00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2,454.40元,增加幅度:人民币22,000.00元。

二、咨询看样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工作时间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电话:19163858892。

三、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管理人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与拍卖标的物有关人员(桂钦海运债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若竞买人是自然人的,拍卖成交款的付款人、民事裁定书确定的成交人/买受人、拍卖标的的交付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请竞拍人提前向有关部门咨询过户及税费等有关事项,以及是否存在政策限制等。

五、优先购买权人

1. 主张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0年12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和其他费用承担

1.本次拍卖成交价为含税价,所形成的税费,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他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竞买人承担。

2.本次拍卖标的过户手续办理产生的费用、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和承担。

3.本次拍卖,管理人仅开具收款收据,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2020年12月17日前(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建政支行,账号:7887 0188 0001 7361 7000 01】,或在淘宝网【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并完成余款的支付。

3.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万达金座写字楼44层441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和办理权属过户手续。但成交确认文件的签署与否,不影响拍卖的法律约束力。

2.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管理人按照现状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并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过户以及其他行政审批手续,标的物无法办理或迟延办理权属过户手续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特别提醒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代表桂钦海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规定,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若竞买人是自然人的,拍卖成交款的付款人、拍卖相关文件确定的成交人/买受人、拍卖标的的交付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桂钦海运与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的法律瑕疵、质量瑕疵、使用功能瑕疵、数量减少、灭失、与图片或者公告不符以及其他任何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拆除、运输、过磅等工作(如有)由买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且自担所有风险。

7.管理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在拍卖前随时撤回或中止本次拍卖,并不对竞买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盛安达13”轮从2007年开始在江门市崖门船业有限公司建造,船体已完成90%,自2014年1月1日起开始停工,至今搁置在江门市崖门船业有限公司船台,未办理船舶证书。

十二、未尽事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淘宝网现行网络拍卖规则执行。

 

钦州市桂钦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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