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浙岱渔15589”国内捕捞船拍卖公告
来源 : 拍船网      2022-11-14打印

     

   

(2022)浙72网拍72号

本院将于2022年12月12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13日10时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岱渔15589”船;船籍港:岱山;船舶种类:国内捕捞船;生产方式:笼壶;总吨位:168;净吨位:59;总长:41.0米;船长:36.50米;型宽:6.80米;型深:3.10米。造船厂:岱山县南峰船厂;建造完工日期:2000年04月15日。该船目前停泊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江南村码头。

二、拍卖依据:本院(2022)浙72 执58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浙岱渔15589”船。

三、该船目前停泊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江南村码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和看样预约,集中看船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咨询联系电话:0574-89285046(王);看样联系电话:13586742191(沈)。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60万元,保证金30万元,加价幅度7000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风险提醒:

根据农业农村部2018 第1号令《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和原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 年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2017]5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岱山县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参与竞拍的竞买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户籍所在地与企业登记地应一致。

2. 户籍登记为一户的申请人已有两艘以上小型捕捞渔船,不得再申请制造、购置海洋捕捞渔船,不得作为竞买人参与竞拍。

3.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先征得所在基层渔业组织、乡镇同意该船纳入本组织管理的书面意见。

4.已纳入减船转产项目的船舶所有人,不得作为竞买人参与竞拍。

5.“浙岱渔15589”渔船2022年度的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未缴纳(此部分费用由法院从拍卖款中进行划拨)。

6、该船为“一打三整治”“船证不符”初步整治渔船,双控功率257KW,“备注功率”258KW,在该船未完全整治完毕前,申请人需按照《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协调办公室关于“船证不符”渔船整治工作的有关意见》(浙海渔振办[2015]31号)文件执行。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产业发展政策。船网工具控制指标随船转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非岱山县的,相关资格条件应征询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渔业主管部门。

8.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保证(包含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此外,有船舶剩余燃油以及评估后有新增的其他船舶备件等物料数量以船舶交接现场实际测量计算为准,根据相关评估价格及船舶交接时市场价格结算,由买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海事债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最后一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拍船网(北京产权交易所独家合作单位)

联系人:13705809227(王)

18058087027(叶)

债权登记:0580-2323358(王)

承办法官:0580- 2323219(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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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北交所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12-1717。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46(王)

本院地址:宁波海事法院,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727号。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自由贸易试验区海事法庭,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本院网址:www.nbhsfy.cn

本公告链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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