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小型液货船镇江海事局取得成效
小型液货船具有数量多、流动性大、船况差等特点,而且这些小型液货船大都航行于内河水域,一旦发生安全、污染事故,将会对沿岸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巨大影响。根据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2006年11月20日至2007年4月10日,镇江海事局对进出辖区港口1000总吨及以下的所有小型液货船进行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集中整治期间,镇江海事部门通过走访、签证及现场检查,积极向辖区危险品码头、船舶、船员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进一步加大对到港办理申报船舶的检查力度,确定适检船舶,严格对液货船的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缺陷,督促其及时整改,严禁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船舶出港。为加强现场安全监管,海事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集中整治期间,镇江海事部门共检查船舶122艘(其中海船11艘),缺陷总数1240项,平均单船缺陷数10.16项,滞留船舶9艘,滞留率7.38%。
来源: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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