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出台20条意见保障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来源 : 中国新闻网      2017-07-20打印

       19日,浙江宁波海事法院在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关于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海事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旨在主动融入海洋强国、长江经济带、自贸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努力为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公正、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宁波海事法院立足浙江海事审判实际,把准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的特色优势与功能定位,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超前谋划,精准对接自贸试验区建设司法需求,从强化保障理念、精准服务发展、全面提升能力三个方面提出20条意见。

       《意见》强调要以开放的姿态自觉拓展国际视野,开创海事审判为自贸试验区创新性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的新局面,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富有禀赋特色、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规则体系提供司法指引和保障。

       宁波海事法院紧贴海事审判职能定位,在对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区域布局、主要措施等方面进行精准研判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重点,明确提出服务保障的具体举措。

       《意见》还提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六项工作机制,包括完善海事审判机构,充分发挥海事审判专业优势;总结提炼裁判规则,满足国际化营商司法需求;依托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开水平;对接非讼化解方式,推动海事纠纷多元解决;健全联动共建机制,形成服务保障工作合力;总结经验延伸服务,形成服务保障长效机制。

       新闻发布会上,宁波海事法院新闻发言人邬先江表示,该院将主动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抓细抓实各项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密切相关的海事审判工作任务,高度关注涉自贸区海事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障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改革创新与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报道
免责声明:
航运信息网对本网上刊登的所有信息不声明且不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产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航运信息网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份之错误或疏失。
主办单位:浙江船舶交易市场     航运信息网版权所有 1999-2015     舟山航运和船东协会专职服务网站
浙ICP备05003470号-1
客服电话:0580-2600101     传真:0580-2600101
客服在线QQ:客服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Q船舶买卖群:16287494   71735413    QQ船员群:35223316  35129304    QQ货代群:1424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