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印发施行
来源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3-08-16打印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印发了《杭州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标志着《预案》修订工作正式完成,已进入施行阶段。

  根据《港口法》的要求,市港航局于2005年编制完成了《预案》并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执行。《预案》实施8年来,市港航局按照《预案》的要求不断完善基础工作,建立港口应急物资联动共享机制和应急专家组,加强应急教育和培训,并多次会同相关企业组织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演习,提高了港口危险货物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不断加强和完善,给全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市港航局在市交通运输局的大力支持下对《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预案》在总结以往执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在预案定位、应急组织结构、应急职责和应急响应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力求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合理、高效。

  为保障《预案》的有效实施,市港航局将尽快制定相关的操作手册,并召开成员单位联络会议,进一步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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