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制定发布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工作程序
为规范辖区溢油应急设备库的运行管理,优化应急物资配置,充分发挥设备库的效能,提高辖区海上溢油应急能力,山东海事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发布了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工作程序。程序对溢油应急设备库的管理、使用、补偿、赔偿及监督检查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山东辖区拥有青岛、烟台两座溢油应急设备库,威海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正在建设中,日照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已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下一步,危防处将加强对各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的监督指导,使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工作与体系文件无缝对接,以确保设备库管理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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