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LNG动力船需让企业“有利可图”
来源 : 中国船舶报      2019-10-12打印

       凭借较好的经济性、清洁性,内河船舶采用液化天然气(LNG)燃料受到了较高的关注,尤其是在国际海事组织(IMO)2020年“限硫令”生效日期临近及相关环保法规日益严苛的背景下,LNG被认为是我国内河船舶运输最现实、最有前景的替代燃料。在日前召开的第五届LNG浮式储运装备技术论坛上,有专家就提出,我国即将迎来LNG产业发展的第二个“黄金十年”,与之相配套的LNG储运设备、加注设施都将迎来新一轮发展。相关各方应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努力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让企业“有利可图”,从而推动内河LNG动力船及相关产业发展。

       尽管我国从2010年开始探索推广LNG动力船,但整体而言这10年的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其背后原因涉及政策、市场、技术等多方面。从市场环境来看,一方面,当时行业对于内河船舶应用LNG的认识不统一,相关推广工作涉及部门及领域众多,致使行业缺乏明确的发展规划;另一方面,低迷的航运、造船市场和高企的成本等阻碍了LNG动力船的发展。从制造技术来看,目前我国内河LNG动力船的性能参差不齐,实际效果并不如预期。例如,我国LNG 发动机生产厂商以国产化为主,大功率单燃料机较少,混烧式双燃料机居多;现有主机排放、功率覆盖与能耗等方面仍需改进,实际使用中集成化程度不高,维护保养不便。从配套设施来看,目前我国已建或在建水上船用加注站数量远远不够,缺乏加注设施是LNG 成为船用燃料的关键障碍。这些因素都加大了LNG动力船的推广难度。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10年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发展LNG动力船不能仅仅依靠个别企业的力量,而是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以及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合力,实现船、站同步发展。其中,如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是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前提,如何形成并巩固良好的产业环境是长远发展的保障。在当前环保压力日渐增大的形势下,要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引导企业从被动应付变为主动探索,千方百计让企业在参与过程中“有利可图”,以“经济性”因素激发其对发展LNG动力船及相关产业的积极性。这就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和市场“看不见的手”相互配合,并形成更好的默契。

       具体来看,一是相关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做好“放管服”工作,在完善简化报审制度、做好审批服务的同时,成立专门的水运LNG应用归口部门,按照“归口管理、简化程序”原则,由统一的部门牵头解决跨部门涉及的水利、航道、海事、港口、地方审批等方面的配合、衔接问题,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相关进度安排,确保强制性、导向性的政策得到真正落实,为LNG动力船的营运环境、建造氛围打开“绿灯”,从而提升广大企业参与其中的积极性。二是要鼓励相关企业对LNG动力船的改造、新建、加装以及LNG储罐、供气系统等相关设备实施标准化生产,积极发挥引导和协调的作用,协助解决立项、资金、技术等问题。三是在LNG动力船经济鼓励政策方面,应针对不同的发动机技术、减排等指标有区别地、有针对性地给予补贴,或在相关环节降低资费,把钱用在刀刃上,以鼓励相关技术和装备的国产化,形成自我持续发展能力。需要强调的是,相关企业也应改变观望态度,积极在标准制定、船舶技术、补贴政策方面继续深入研究,推动行业发展体系和规范的完善,从而抓住新一轮机遇期,助推产业发展。

       当前,“气化长江”战略正逐步得到落实,LNG动力船和沿江加注市场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要实现LNG产业链高效运转,还需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立足“一盘棋”思想,找到发展的难点痛点,探索差异化路径,利用大数据、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加快产业创新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得到实惠、让用户得到便利、让环境得到保护,形成多方共赢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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