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仲裁年受案国内第一 航运中心效应凸显
来源 : 人民网      2013-12-19打印
    2013年上海海事仲裁受案量首次翻番,成为国内海事仲裁的最大集聚地。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上海海事仲裁院)透露,截至12月18日,该会2013年共受理案件104件,同比增加了一倍;争议标的为12.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12%,两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标志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软实力进一步提升,要素集聚效应已明显增强。

    作为航运法律服务的高端产业,国际海事仲裁历来是海运贸易的软实力标志。金融危机6年来,一方面,上海港继续保持全球第一大港的地位,其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领先国内外港口。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虹吸效应”下,一大批重量级的跨国航运企业与航商服务机构纷纷云集上海,航运、物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拓展;另一方面,航运与造船市场的持续低迷,直接引发企业经营亏损,资金周转困难、船舶抵押融资、租船合同欠付租金、造(修)船违约,以及任意压低海员基本工资,拖欠工资、克扣加班工资、拒付社会保险金等纠纷案件大幅增加。

    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统计分析,受理的海事纠纷案件主要涉及船舶建造和修理、船舶买卖、海洋工程、船舶融资租赁、租船、海上运输、船舶碰撞、渔业、海上保险、货代等海事海商合同。“由于上海港是当今世界最繁忙、最令货主和客户向往的港口,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班轮的重要枢纽,也是与海事相关产业的集聚地,包括中国造船业和修船基地,世界知名的国际经贸、航运业及其辅助企业、航运信息业等均落脚在上海”,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海事活动和海事服务十分活跃之处,往往是海事活动当事人协商处理海事纠纷之处,当然也是海事纠纷调解和仲裁的最便利之地了。

    隶属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上海分会同时也是上海海事仲裁院,拥有精通国内外海事法律、擅长海事仲裁的专家队伍,并与国际海事法律和仲裁机构保持广泛深厚的业务联系,其成立10年至今,在仲裁规则方面与伦敦仲裁、纽约仲裁不相上下,已审理各类海事案件一直得到国内外业界的好评。数据显示,在今年实现历史性突破的受理案件中,涉外案件共35件,已占全年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其涉及包括英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马来西亚、西班牙、美国、印尼、越南、德国、土耳其、利比里亚、巴拿马、香港、台湾、澳门等17个国家和地区。此外,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与上海海事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后,今年共接受上海海事法院转交的案件38件,经仲裁调解后的成功率达74%。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表示,受案量大幅度增加,既反映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要素集聚加快,更是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的信号。据了解,根据“中国海仲五年发展纲要”,上海海仲已提前两年实现了“纲要”提出的目标。

    “上海海事仲裁既是中国海仲品牌的重要窗口,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软实力要素之一”,上海海事大学尹东年教授认为。据了解,近年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已连续编制发布了“上海格式”标准新造船合同、航运系列合同、“CMAC船员劳动合同”、“CMAC船员就业协议”等,并与香港海员工会联手,为香港旗船海员劳务争议,包括在港外籍船员的劳务争议解决提供海事仲裁。

    蔡鸿达表示,中国(上海)自贸区成立后,上海海仲将主动融入、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高效海事仲裁程序及管理模式,发挥海事仲裁专家队伍的优势,依托各方面力量,拓展海事仲裁的增长空间,将上海建设成中国的海事仲裁中心,进一步成为亚太地区的海事仲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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