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浙舟油588”船变卖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变卖“浙舟油588”船。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浙舟油588”,船籍港:舟山;船舶种类:油船;总长:62.9米;型宽:10米;型深:4.6米;总吨位:802;净吨:449;;总功率:441千瓦;建成日期:1999年2月1日;造船地点:宁波。目前停泊于舟山市虾峙锚地。
二、变卖价格:“浙舟油588”船35万元,多人竞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
三、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名,如在7日内无人报名的,则最多延长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浙舟油588”船8万元。
四、应买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本公告中所确定的财产价格、方式和财产现状购买上述船舶。”多人竞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竞价时间另定)。
五、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当在成交当日与本院签订变卖协议,并支付不少于变卖成交价格20%的价款,余款在七日内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逾期视为放弃应买,应买人对此造成的损失,直接在保证金、定金中扣除。
六、报名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580-2323358
市场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80-2027516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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