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18年9月13日10时起至2018年11月12日10时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点此查看详情
一、变卖标的:“永祥8”船,工作船,船籍港:巴拿马,总长76米,船宽15米,型深3.8米,总吨:1437,净吨:431,载重量:2156.5吨,夏季型吃水:2.2米,建造船厂:灌云县通达船舶修造厂,中国,建造完工日期:2009年,船体材料:钢质。现停泊于象山港锚地。
二、变卖依据:本院(2017)浙72执178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变卖“永祥8”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执行庭联系:0574-89285056(罗)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32万元,变卖预缴款132万元,(包括保证金15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的倍数。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变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由于船舶变卖期间可能存在燃油损耗,故燃油数量以交接时实际存量为准。
七、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监督电话:0574-89285050(林)。
案件情况、看样咨询,承办法官:0574-89285056(罗)。
看管公司联系人:13806679031(裘)(看样请先与承办人联系)。
拍卖程序类咨询,请先拨打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客服无法办理或需要法院办理的,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9285028(陈)。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