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费 30年惯性何时休
来源 : 中国网      2013-07-30打印
据经济之声报道,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征收的港口建设费,起初确实为国家港口建设做出了贡献,如今它的用途已从港口建设扩大到水运服务相关领域。30年惯性收费是否适应今天港口发展的需求?

什么是港口建设费?
  港口建设费,顾名思义,是专门用于港口建设的国家政府性基金。1985年,由国务院规定:凡是经过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的货物,都必须缴纳港口建设费。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各地海事局负责各自辖区内的费用征收。目前征收标准是国外进出口货物每吨5.6元,国内进出口货物每吨4元。

港口建设费负担有多重?
  每吨5.6元,这听起来数目不大的“小钱”往往被企业忽视,可是细算一笔账,每年累计起来缴纳的港口建设费却不是个小数。
  青岛某民营石油进口企业总经理倪先生:这个钱占整个纳税金额来说,占比不大,不值一谈,但作为我们长期进口的话,累积起来就不小,一年如果进口50万吨、100万吨的话,就不少。
  即使一年只进口50万吨货物,倪先生的企业要缴纳港口建设费将近300万元。倪先生说,国内国际油价倒挂,民营石油进口企业利润本身就很微薄,还要被这些行政性收费所拖累,企业生存就更加艰难。

港口建设费用在了哪儿?
  查阅公开资料发现,仅天津辖区去年征收的港口建设费就超过14亿元。令人不理解的是,如今港口建设都由企业负责,不再由国家财政承担,政府部门收取的港口建设费用在哪里呢?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说,这项收费名为港口建设费,实际上,跟水运公共服务相关的花销,都要从这笔钱支出。
  贾大山:港口建设费使用上有这么几块,公共航道这是在码头建设上的,还有海事教育、(购买)巡逻船、(海上)救助等工作,都要用这笔钱。港口建设用的是企业的钱,咱们这个钱,像国防的战备码头用这个钱,商业码头是不用的。比如,长江口整治,是很多人要用这个通道,然后又没有利益方,就需要公共资金来支出。

如此名义的收费是否合理?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今天,对外贸易、航运等关联产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却30年不变。对此,社会各界质疑不断: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时任大连港集团总经理的孙宏,曾建议取消或修改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办法。他说,港口建设费现在对于港口的建设发展,正面效应越来越小,负面影响越来越大。比如大连港,多年来一直在向国家缴纳资金,每年大概三到四亿元,而返还的只有两成左右,大连港自身很多基础设施建设反而面临资金不足。
  而对于外贸企业,港口建设费带来的成本上升,最终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倪先生:我们进口的油便宜了,我们炼出来的油也便宜了,消费者不就得到实惠了吗?谁要去买柴油、汽油,谁就要承受税(费)后的价格。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资深研究员董焰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在适当时候,取消港口建设费。
  董焰:80年代嘛,国家实力也很弱,就提出了利用经营的增加附加费,解决建设经费不足问题,当初对这种专项收费,有一种没有形成正式文件的说法,到一定时期应该取消。现在,成了一些部门的利益了,收到一定时期也不取消,而且扩大了它的应用范围了,这是不对的。

收了近30年的港口建设费能否取消?
  在港口建设费近30年的征收历史上,2011年之前都是由港口企业代收,此后,调整为各地海事局负责征收,这种调整,反映出相关部门有意强化征收,避免漏收。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大山:所有的船,靠港以后都要从海事局办理相关手续,有利于把钱收上来。
  交通部副部长高宏峰曾在2011年召开港口建设费征收动员工作会议时说,港口建设费作为中央投资中最主要的来源和保障,将继续承担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任务。由此看来,交通部门目前还没有打算取消港口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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