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法作出(2018)粤72执22号执行裁定,对被执行人莫永新所有的“粤清远货3711”轮船舶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点此查看详情
一、拍卖标的物:“粤清远货3711”轮,停泊于清远市石角乘龙船厂附近水域,其他基本信息详见标的物描述,有关该轮的检验、评估报告等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中下载相关的附件查看。
二、拍卖时间:2018年7月18日10:00时起至次日10:00时止。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竞价规则:起拍价129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为0.5万元。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接受咨询和看样,有意者请拨打本院看样电话,统一确定看样时间和地点。
五、凡与拍卖船舶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债权登记):020-34063863、31957410。
咨询电话(看样):020-80929073、80929079。
咨询电话(网拍):020-34063680、 89104345。
监督电话:020-34063336、89024639。
技术支持:4008222870。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