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运合同主要条款
来源 : 航运信息网      2007-09-19打印

    包运合同

 

    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承运人负责将货物由指定装港运至指定卸港的租船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不规定载运船只名,也不计使用船舶的数量,一次签约分期运输。包运合同适用于货运量大而又可分批运输的货物。包运合同一般有下列条款:

 

    (1)货物与运量条款。其中载明货物的品种、总运量、每年运量、每年航次数等内容。

 

    (2)溢短装条款。若某一航次多装了货物是否可以从总运量中扣除,若少装了是否可以在以后的航次中补装,以及溢短装违约处置办法。

 

    (3)装卸地点条款。确定装卸地点并规定港口的安全问题,以及谁承担不安全的责任。

 

    (4)运费条款。运费可按合同签订日的费率决定,也可采用每次运输费率的办法。条款中还要有运费支付方法及因迟付运费而产生的有关支付利息、解除合同与中止合同等相应规定。此外,包运合同还有其它一些与航次租船合同相类似的条款,如滞期、解约权等。

 

 

来源:中国租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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