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海运强国的发展模式
历史上,欧盟、美国和日本等海运强国崛起的国情、技术和经济发展背景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不过,这些国家却有四个相同点,即高度重视海洋战略、注重发挥海运经济和国防的双重作用、注重提高海运的竞争力、注重引导世界海运发展。
“政策引导模式”
以欧盟为代表。欧洲海运业经过几百年的沉淀、磨合,形成了发达的海运文化、完善的经济政策,以及和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造就了其“政策引导模式”。对于投资回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又关系国家安全的海运业,通过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经济政策,鼓励各类资金对海运业投资,强调企业间竞争,发展第三方运输。
“海权控制模式”
以美国为代表。受马汉的“海权论”影响,美国注重世界海权控制,在海运强国建设上实行“海权控制模式”:依托美国强大的政治、军事、技术和经济力量,形成综合威慑力和海权控制力,建立国家安全船队保障国家安全需要,并辅以货载保留政策和海运补贴政策。
“利益共享模式”
以日本为代表。日本作为海运的后发者,探索建立了自己的“利益共享模式”,一是强调国家安全利益、国家经济利益与产业利益共享,产业之间利益共享,上下游企业之间利益共享;二是发挥财团作用。在财团内部,钢铁、石化、电力、造船、金融和海运等企业形成互动机制。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