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18年6月21日10时起至2018年6月22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普工57”船,起重船,船籍港:舟山,总长74.26米,船长70.31米,型宽28.60米,型深4.27米,总吨位2747,净吨位824,空载吃水2.752米,满载吃水3.060米,满载排水量6038.400吨,空载排水量3782.500吨。航区:沿海,建造完工时间1997年2月24日,建造厂:长江轮船总公司川江船厂。改建时间2008年6月24日,改建厂:舟山市普通瑶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现停泊于舟山市定海凯美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二、拍卖依据:本院(2018)浙72执25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浙普工57”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舟山法庭联系,王法官:0580-2323355。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1248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的倍数。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标的物拍卖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确认。由于船舶拍卖期间可能存在燃油损耗,故燃油数量以交接时实际存量为准。
六、对船舶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七、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与该船有关的债权,自本公告见报之日最后一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舟山法庭申请债权登记,公告期间届满不登记的,视为放弃在本次拍卖船舶价款中受偿的权利。
债权登记:0580-2323358(黄)。
案件承办人王法官:0580-2323355。
看船公司联系人:13515808688(顾)(看样请先与承办人联系)。
法庭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联系人:0574-87399795(陈)。
本院 监督电话:0574-87899928(林)。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技术服务电话:400-822-2870。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