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17年8月21日10时至8月22日10时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点击查看详情
一、拍卖标的:“卫鑫3”船,运泥船,总长57.6米,船长56米,船宽9.95米,型深3.6米,总吨位595,净吨位333,设计吃水1.41米,参考载货量716吨,航区:近海,建造完工时间2002年9月25日,建造厂:福州港砂石港务公司船舶修造厂。改建时间2006年12月12日,改建厂:舟山市普陀区朱家尖舟滨船厂。现停泊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岛台门附近锚地。联系人赵:13506801298。
二、拍卖依据:本院(2017)浙72执43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卫鑫3”船。
三、看船事宜请与本院舟山法庭联系,夏法官:0580-2323355。
四、竞价规则: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5000元的倍数。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所有权移交证明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船检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相关手续的后果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承办人夏法官:0580-2323355。
本院对外委托管理部门,李法官:0574-87847405。
监督电话:0574-87880691。
技术咨询:400-822-2870。
特此公告。
宁波海事法院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