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港龙运16”船变卖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变卖“港龙运16”船。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港龙运16”:船籍港:舟山;船舶种类:散装化学品船;总长:62.66米;型宽:10.20米;型深:4.9米;总吨位:887;净吨:497;建成日期:2006年2月8日;造船地点:浙江舟山。点此查看勘船记录
二、变卖价格:280万元,多人竞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
三、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报名,如在7日内无人报名的,则最多延长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报名时须缴纳保证金50万元。
四、应买方式: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中应载明“愿意以本公告中所确定的财产价格、方式和财产现状购买上述船舶。”多人竞买时,以竞价方式确定(竞价时间另定)。船舶现停泊在舟山市长峙外轮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码头,有意应买者可进行咨询看样。
五、支付价款期限:应买人应当在成交当日与本院签订变卖协议,并支付不少于变卖成交价格20%的价款,余款在7日内汇入本院执行款帐户。逾期视为放弃应买,应买人对此造成的损失,直接在保证金、定金中扣除。
六、报名地址: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舟山市定海临城新区定沈路305号)。
联系人及电话:黄岚 0580-2323358。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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